烟台力争年底前完成5275个入海排污口整

水母网6月21日讯(YMG全媒体记者童佳怡通讯员谢楠)昨日,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,烟台市湾长制办公室印发《年烟台市湾长制工作要点》(以下简称《要点》),聚焦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,持续推进“美丽海湾”建设。

北长山灯塔王盛摄

《要点》指出,要持续推进陆源入海污染治理。巩固7条国控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成果,推进其他入海河流消劣。实施陆域总氮污染控制,开展沿海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,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,对已完成整治的23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,加快雨污管网建设改造,解决污水直排问题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,年年底前完成沿海一线9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任务。

加强陆海结合部污染整治,继续按照整治要求推进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,总结入海排污口整治试点经验。《要点》指出,年年底前,我市需完成全部个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和现场核查任务。组织开展“净滩”专项行动,充分利用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,深入排查海洋垃圾污染问题,严厉打击非法倾倒、私排偷排等海洋环境违法问题。

精准防治海洋污染。持续推进港口环境综合治理,名录内62处渔港配套完善环境治理设施,及时清除私搭乱建等临时构筑物及乱堆乱放的废弃渔船渔网。落实53家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,深入开展商港环境综合整治,持续推进实现客(货)滚运输岸电改造。全面落实“船舶碧海蓝天”行动计划,实行污染物接收、转运及处置联单制度,实现港口、船舶全覆盖。持续清理整顿“三无”企业,开展船舶修造(拆解)作业污染防治专项治理,规范船舶水上拆解行为,禁止冲滩拆解。开展“碧海”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,对违法行为、违法企业和个人坚决依法惩处,推动12个沿海区市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全覆盖。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,严格海水养殖环境准入,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“五大行动”,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。

将海洋环境风险防控落到实处。开展近岸海域及现状海岸线向陆一侧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园区、石油与危险化学品储罐、原油与危化品码头、石油钻井平台、核电等5类海洋环境风险源全面排查,编制烟台市海洋环境风险源排查技术报告,制定海洋风险源管控责任清单和分区分类风险源管控措施。完善风暴潮、海浪、海冰等预报预警和防御决策机制,修订完善应急预案。加强绿潮、赤潮监视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,稳步推进海水入侵调查监测评估工作。

积极推进“美丽海湾”建设示范引领。督促沿海区市按照“水清滩净、鱼鸥翔集、人海和谐”的目标要求,明确目标体系,确保实施成效。今年将积极组织开发区套子湾(八角湾)做好年度国家级“美丽海湾”优秀案例征集申报工作,推动长岛庙岛群岛海域等省级美丽海湾建设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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